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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蒙大家看得起,前一篇『王牌的價值,堅定與穩定』,有幾位匿名者上來只叫一番。當中提到一些觀點,想想,頗值得探討申論一番。

想起民國88年,在非主流的兩家廣告公司待了近六年,充分享受了一家三口家庭天倫之樂之後,我驚覺自己退步了,快要摔出廣告圈了,於是在到處碰壁之後,好不容易回到聯廣擔任事業一處的最高創意主管ACD副創意總監一職。當時的我,已經六年沒有任何代表作品,更別談得獎,所以極度沒有自信,部門裡也有許多部屬根本不鳥我,辛辛苦苦的硬撐一年之後,我崩潰的跟我的處長說,請他把之前的CD找回來領導創意部吧! 我無能為力。

果然,處長真的找回原任的CD,而我則卸下兵權,只擔任ACD,再無行政管理實權。此時的我,更沒有人鳥我了。我幾乎是每天一個人上班工作,沒啥人跟我互動,自己吃飯,工作以外的溝通,我的存在根本是透明的。

後來,90年,我的師父陳薇薇小姐重回聯廣擔任總經理,當時的聯廣正值谷底,嚴重赤字,薇薇立即大刀闊斧檢討人事,淘汰不適任者、組織縮編,全公司當時風聲鶴唳、人心惶惶,多數人對薇薇很不諒解、怨聲載道。

很多人知道我當年是薇薇愛將,偏巧第一波裁員也沒裁到我,同組同事就更多人說,我是因為跟老闆舊交情所以才能倖免於難,對我更加鄙視排擠。

但事實上,第一波裁員沒多久,薇薇就找我當面直說,我在他第二波裁員名單當中,他只給我一次機會證明我有留下來的價值,他要我跟另一組創意一起去做一個黑松礦泉水的提案,該組有五個人,我只有自己一個人,如果我提的IDEA不好,給我一個月找工作,時間到,打包走人。

結果,客戶最後挑中三個IDEA,兩個是我的,我留下來了。之後又慢慢被公司委予重任,得獎、大客戶經營有成,我才又成為公司重要的CD之ㄧ。

現在想起來,當我師父薇薇跟我說要裁掉我的時候,我有恨她嗎? 沒有! 因為當時的我很清楚,自己是不足的,沒自信的。也清楚公司狀況很差,要想不倒,組織縮編勢在必行。我能做的,就是證明我還有戰力,還有價值。證明我師父留下我,沒有徇私偏袒。

今天,我批判有些人上班計較出缺勤時數,計較誤餐費、加班車資,而不多思考工作是否做得更好。有人批我官僚,當公司走狗、剝削員工。事實如何呢?

在我管轄的部門當中,事實上出勤不正常的人,只有兩三人,而出勤不正常,卻偶而謊報、虛報或誤報時數來申報餐費車資的人,只有一個人。自我擔任主管以來,除了該員之外,從未曾過問、否決或拒簽任何部屬的申報單據,甚至是主動提醒員工要申報餐費車資,還多次跟公司高層反應理應修改辦法放寬限制,讓真正辛苦加班的員工權益有保障,這些爭取的溝通信件全部都有真憑實據。

個人向來主張,既然真的有為公司付出、辛勞工作,應得的權益拿得理直氣壯,何須客氣委屈,事實上,在現職之前所待的任何公司,我的表現只要超出公司期待,是被高度肯定的,申報餐費車資,我是向來不客氣手軟的,才不管行政官理部門怎麼看我。

至於裁員,也只有能力不足、不符合他職銜要求的員工,才會被裁員。我擔任主管15年,至今只發生過一次。

不過,最可笑的是,批判我的人,直稱為我賣命不值得。我所謂可笑,不是值不值得的問題,而是,現在這個年代,不為自己,誰該為誰賣命?

如果工作認真投入,不眠不休、再接再厲,不是為了自己做事的原則,不是為了自己想追求的目標,而是為了某個老板或同事,誰能保證這個老闆或同事永遠是對的? 這個人又能保證給你前途、每個月付你多少薪水嗎?

我自己也是個受薪階級,也是個被評估的員工,比稿挫敗、提案不順,我一樣被老闆叫去指教訓話、看人臉色,升官加薪一樣不敢多想,還要擔心自己飯碗不保。事實上我現在根本連誤餐費車資都沒臉申請,因為自覺做得不好。

當主管多年以來,當部屬有更好的工作選擇,或是有自己的想法要離開,我從來不強留,向來都是祝福。因為同事是一時的,朋友才有機會長久。人要一起打拼,是因為信念一致,不是因為誰挺誰,誰又袒護包庇誰。只要觀念相通,即使分開不再是同事,還是可以互相鼓勵。要是信念動搖,鬆懈停滯,難不成還得不分是非、護短到底?

只有認真用心、堅定穩定,才是無可取代的價值,哪有誰是永遠無可取代的? 難道叫一聲老闆師父,就指望人家永遠罩著你,嫌不得、罵不得?

自認曾經有貢獻,就自滿自負、鬆懈不再進步,或是經不起挑戰、批評,其實是最讓真正關心你的人更擔心、更著急。當年欣賞我的師父當面警告我要裁掉我,讓我驚醒自己不能再觀望、要振作。現在,我還是一樣的心情鞭策部屬。至於別人是否領情體會,我只能說,問心無愧、清者自清。

為我賣命不值得? 講真的,是真的不值得! 我何德何能讓人為我賣命? 無論是以前跟我同事,或是現在、未來要跟我同事,又或者賞臉上來逛的網友鄉民讀者們,說真的,找到值得你努力的信念,投入你會想全力以赴的工作,你自然會發現許多跟你一樣認真的戰友夥伴。不管公司興衰,不管老闆優劣,不管同事強弱,要如何努力,都是自己的事情,拿別人來當成自己鬆懈的理由、洩憤的箭靶,搞匿名批判、逞口舌之快,是很容易,但吃虧的永遠是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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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iz5510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